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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大学士柏葰参与“考场舞弊”被处斩,是不是有些量刑太重?

更新时间: 2021-08-18 14:59:40 点击数:

量刑过重?不存在的!

清朝到了咸丰皇帝当政的时候早已破败不堪,朝野百弊丛生,官员因循守旧,坚守“多磕头少说话,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宗旨,国家机器运转不灵,一派衰败景象!

此时咸丰皇帝正想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出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的人才。却不料在这种时候,咸丰脚下的北京却发生了清朝历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件。

事件起因与经过

考生罗鸿绎想通过科举考试来谋个前途,自知没有这个实力就想通过舞弊买同考官来实现这目的。为此他找到了同乡人李鹤龄。李鹤龄以为自己会被皇帝派去主持考试工作,帮他拿个举人应该是小菜一碟,就没有推辞应承下来了,罗鸿绎还答应事成之后支付白银五百两。

不久顺天考场的考官安排都下来了,其中并没有李鹤龄。于是李鹤龄就去找到考场同考官浦安,希望他能网开一面,浦安也抹不开面子就答应了。在阅卷的时候找到了罗鸿绎的考卷,即使文采不够也给他写了很好的评语送去给主考官柏葰审阅。

柏葰自然看出来考卷不合格,没有达到录取标准,就派家丁前去和浦安解释,把试卷打入另册(没有被录取)。

万不料家丁(柏葰的心腹)回来的时候却帮浦安说话,认为柏葰应该给同僚一个面子,况且试卷也不求一个好名次,只要过线就行。柏葰一时没有把持住,也认为因为这点小事与人交恶不划算,就照办了,给了罗鸿绎一个二百三十八名的举人。

事成之后罗鸿绎果然支付了五百两银子,李鹤龄自己留了两百两,浦安拿了三百两,柏葰分文未得。

结果如何?

此事东窗事发之后,罗鸿绎、李鹤龄、家丁、浦安、柏葰都被捕入狱。家丁不久还死在了狱中。

按照顺治皇帝“科场舞弊一律处死”的祖制,罗鸿绎、李鹤龄、浦安三人处死没有争议,但是大家普遍觉得柏葰不应该判处死刑,原因有二

一:柏葰并没有受贿,只是因为面子问题而协助考生舞弊,应该从轻处理。再者下属犯法柏葰顶多负有失察、渎职之罪,最多也就罢免他的官职,罪不致死。

二:柏葰位高权重,历任协办大学士、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等要职,安说他这个级别的官员只要不谋反是没有死罪的了,而且按照《大清律》“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柏葰与“贤、能、功、贵”都能搭边,因此也不应该给他判死刑。

但是咸丰皇帝接受了肃顺“严刑峻法”的建议,对四人皆判处了死刑,柏葰成为有清一代唯一一位因为科场舞弊被处死的大学士。

情虽可原,法难宽宥,言念及此,不仅垂泪。—《清文宗实录》

可见在情感上咸丰还是希望保柏葰一条命的,但法不容情。

此案之后还牵扯了数十人,纷纷被流放、撤职、降级、罚俸,此案处理的人数之多,官员级别之高在清朝都是史无前例的。

该如何评价

我认为戊午科场案的处置是非常恰当的,清朝到了道光、咸丰年间官员都对科场舞弊见怪不怪,舞弊已经成了普遍现象。而此事的处理对肃清晚清时代的科举考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让晚清科场焕然一新。

自此,司文衡者凛凛畏法,科场清肃。—《清史稿》

其他网友观点

清末官吏大多数都是遇事“多磕头少说话”,一味圆融谦恭。鉴于暮气日深的官场风气,肃顺秉承“整饬吏治,第一要事”的圣训,主张“乱世用重典”,以严刑峻法重整朝纲,并顺手剪除政敌,大树权威。其突出表现为戊午科场案中力主处斩大学士柏葰。

咸丰八年为戊午年,故发生于该年的顺天府乡试科场考官舞弊案,也被称为“戊午科场案”。十月初七日(1858年11月12日),御史孟传金上奏咸丰帝,指出此次乡试中有诸多舞弊行径,奏请立案审查。

其中就有个考中举人的人,叫平龄,发现他的试卷笔记不同,从而引起物议沸腾,请特行复试。这个平龄是满洲旗人,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唱个曲,曾以“票友”身份登台演戏。他不学无术,竟高中乡试第七名。于是,载垣,端华提审平龄,问到他中举之事,他竟支吾不清,不久后就死在狱中。

复查平龄的试卷,竟然发现他的试卷里面就连草稿都不完整,错别字也很多,还有被改动的痕迹。于是,咸丰帝下旨复勘全部试卷,发现“本年乡试主考、同考荒谬已极”,“应讯办查议者竟有五十本之多”。甚至有一试卷“讹字至三百余”竟得中试。

咸丰帝大怒,著令将主考官柏葰革职,副考官朱凤标、程庭桂解任听候查办。时任户部尚书的肃顺访踪查迹,案发不久就“于案外访出同考官浦安与新中试主事罗鸿绎交通关节”。继而查出柏葰门丁靳祥参与科场舞弊,柏葰难脱干系,并收受贽敬银十六两。

咸丰九年二月十三日(公元1859年3月17日),载垣、端华、全庆和陈孚恩上奏案情,并拟报科场案内各官员罪名及处理方案,力请将柏葰“比照交通嘱托,贿买关节例,拟斩立决”。

案情虽明,但因牵扯到当朝一品大员大学士柏葰,遂使局面变得复杂起来,最后如何定案引起满朝关注。实际上,咸丰帝以“柏葰早正揆席,勤慎无咎,欲曲待之”,对其从轻发落。

而肃顺当殿力争,认为科举是“取士大典,关系至重,亟宜执法,以惩积习”,柏葰罪不可宥,“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咸丰帝乃准其所请,将柏葰判处斩立决。”

同案犯官浦安、李鹤龄、罗鸿绎也被同时斩决。其他官员也一一处理。戊午科场案的处理体现了肃顺改革时弊的决心与魄力,但牵涉面太广,为列朝诸位所切齿。徐一士评论道:“肃顺……怨家甚多,尤以戊午科场大狱,佐文宗申国法以救积弊,锐行诛谴,深为朝列所切齿耳。”

柏葰与翁心存为学界泰斗,门生故吏遍天下,肃顺对他们的打击,使之失去士林之心。同治年间,许多人想要推翻此案,慈禧太后未敢允从,称柏葰“谓为无罪,实有不能”,只是尚不至于“身罹重辟”。显属罪证确凿,不过量刑太重罢了。

其他网友观点

权臣肃顺一手推动的清朝“第一科场舞弊大案”,引起朝局巨大动荡,慈禧在杀掉肃顺后复查了此案。

一个“戏子”却高中顺天府乡试第七名,引发了众怒。

清朝的科举分三个档次,就是乡试,会试,殿试。

殿试就是皇帝亲自当主考官,当场定状元的那次,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众多读书人最向往的一次机会。

而乡试,则是在各省的省会,每三年举办一次。考中了,就是举人身份,算是有了官身,有了到京城参加会试的资格。

咸丰八年,正是大清三年一次的会试,全国都没事。结果就是天子脚下的顺天府,出了问题!

放榜那一天,学子们突然在第七名的位置上发现了一个人名:平龄!

这下,学子们不乐意了。尤其是那些落榜的学子。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平龄是个“戏子”!这就相当于那个年代的“流量明星”,可以说是无人不识!

而大清朝是有明文规定的,戏子等“下九流”是绝对没有参加考试的资格的!

这事就有御史上奏给了咸丰皇帝。咸丰皇帝大怒!查!彻查!

平龄只是个“票友”,本该没事了,肃顺在此时第一次出手推动,案子渐渐的“大”了!

派谁查呢?端华,载垣,陈孚恩!

这下查案的规格可就一下子高起来了!

端华:郑亲王!肃顺的哥哥。

载垣:怡亲王!雍正的好十三弟胤祥的五世孙!

陈孚恩:以头品顶戴署理兵部侍郎,礼部尚书,兵部尚书!

两位亲王一位尚书!为什么这么高的规格?

咸丰皇帝这一年,过得不太平!顺天府乡试是在八月十五前几天举行的。

而这一年(1858年)从正月开始,清政府先后与列强们签订了《中俄瑷珲条约》,《中俄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中法天津条约》,《中英天津条约》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这是外患!

国内,南京战事正紧,陈玉成和李秀成马上要攻克江北大营!

咸丰帝是真想振作一番的,振作靠什么?古往今来都是靠的人才啊!

而科举,正是选拔人才的最重要途径。国家抡才大典,公平是最最重要的!

肃顺对满臣的贪腐横行,更是深恶痛绝,坚决认为,只有施行严刑峻法,简单说,一个字:杀!

不杀不足以肃清官场,提振大清朝的颓风。

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这次科场舞弊案的调查规格才如此之高。

并且,我们看看这三位大员,其中载垣,端华,正是后来的顾命八大臣的成员,也就说,这三位,都是肃顺阵营的大员。

所以,事情一开始,就意味着,难以简单的结束。

经查,这位平龄只是位戏曲爱好者,经常串个角,也就是咱们现在说的“票友”。不是职业的“戏子”,没有以唱戏为生。所以,人家是有资格参加考试的。

事情要是到此结束,那就不符合肃顺的初衷了。所以,这三位中最有实际经验,也是最有才能的陈孚恩,不甘心,特意调来了平龄的考卷一探究竟。

这一查,问题大了。平龄的“墨卷”和“朱卷”不一致!

所谓墨卷,就是考生自己手书的卷子。

要让主考官看到试卷。还要经过糊名,易书,对读,抽签,等程序。

糊名,类似于咱们现在高考制度的糊名。就是把考生的名字,籍贯等信息用白纸糊起来。

易书,则是为了防止考官通过辨认字迹舞弊。有专门的人,把考生的试卷用统一的笔,纸,朱砂誊抄一遍。

注意,是要原样誊抄,即使是考生有错别字,用了违碍的词汇,犯了忌讳,也照样誊抄一遍,不许更改!

平龄的墨卷上,有七处错误,而朱卷上,竟然没有错误!

这就意味着,至少易书和对读两个环节出现了舞弊的现象!

因为誊抄之后,还要对读生对读一遍墨卷和朱卷,确认无误之后才盖上骑缝章。

事情清楚了,立刻把平龄,易书的官员,对读的官员逮捕下狱!

但是事情接着又复杂了,平龄在狱中,没几天就死了!

载垣端华已经写好了结案陈词,肃顺第二次出手,一下就击中“死穴”,戊午科场案兴起了大狱!

这平龄糊里糊涂一死,易书的官员一下子就“牛”起来了。说自己就是文人习气,看到错别字,下意识就给改过来了!根本就不认识平龄是谁,哪里敢作弊呢?

这下子,案子进入了死胡同。陈孚恩也没办法了。两位亲王也觉得没办法查下去了,干脆就写好了结案陈词。

糊里糊涂给这次乡试的所有负责官员,罚俸一年的处分算了。

肃顺不愿意了,甚至大骂了载垣和端华。这和他的初衷完全不相符啊。再说了,咸丰年间,官员贪腐成风,科考不可能查不出问题,就看你查不查而已!

已经深受咸丰信重的肃顺向咸丰皇帝提议,对顺天府所有取中的举子们的试卷,复查!就不信查不出问题来!

咸丰立刻下了谕旨:”磨堪”顺天府乡试所有中举的试卷!

这一查,还真的不枉肃顺的坚持,但也真的让咸丰皇帝致为愤怒!

顺天府乡试共取中三百名举子,其中五十人的考卷有问题!六分之一啊!而且就是在咸丰皇帝的眼皮子底下发生的!这些官员,胆子也太大了!简直是辜恩溺职,丧心病狂!

抓!主考官,同考官,副考官等立刻被逮捕下狱!

查!从官员们习以为常的“条子”入手,狠狠的查!

“精彩纷呈”的“条子”,成了破开案件迷雾的主要线索,主考官,一品大学士,兵部尚书柏葰脖子上的脑袋,不稳了。

清朝陋习,一旦考官的身份确定,甚至是刚有风声,立刻各个权贵,亲朋故旧写满了考生人名的“条子”就跟雪片似的纷纷扬扬飘来。

甚至,没有“条子”,考官都觉得自己面子上挂不住,还有主动索要“条子”的卑劣行为出来。

不是“糊名易书”吗?这“关节”是怎么通的呢?

说起这个来,真的是蝇营狗苟,“精彩纷呈”。

“夹带”,“替考”不是太低级,就是风险太大。因为学子们考试,都是要两名举人担保身份的,牵连太大,风险太高。

通常采用的是在“条子”上写明自己考卷一头一尾的常用词来标明身份。

也就是说,告诉考官,我第一段用“已矣哉”,第二段用“悲乎”,第三段用“斯夫”诸如此类。

甚至,直接在“条子”上注明行贿的银两数目。

那考官收了钱不给取中怎么办呢?

不要紧,先不给钱,就以“借条”的形式出现,而且,在末尾署名:顺天府乡试举人某某立据。

看明白了吗?你要是不取中我,那我就不是举人,这“借条”根本就无效!

这一张“借条”,同时约束了考官和考生双方,还真是“童叟无欺”卑劣至此!

本次参加乡试的刑部主事罗鸿绎就是这种情况。

这罗鸿绎是捐官出身。捐官不算是正路子出身,前途有限,而且处处受到同僚的排挤和打压。

袁世凯就是捐官出身,不过,他捐官是想有个身份加入李鸿章的北洋系,是想着走军功的路子。

这位罗鸿绎是想混个好出身,能够在文官的路子上走的远一点,他就找到了同乡,兵部主事李鹤龄。

而李鹤龄满口答应,说自己有希望担任考官,如果不是自己,那也可以帮他打通关节。最终风声传出来,同考官翰林院编修浦安是李鹤龄的同年。李鹤龄就赶紧把替罗鸿绎拟好的考试“字眼”告诉了浦安,求他关照。

不赶紧不行,因为按制度,一旦正式宣布考官身份,考官必须第一时间入闱,谁也不能见了。然而正式谕旨还没下,大家就都知道了。可见,当时的大清朝堂,真的是四处撒风漏气!真是一艘从船顶漏水的破船!

浦安就把罗鸿绎那份水平一般的试卷写了个“取”字推荐给了主考官柏葰,柏葰一见觉得水平实在是很差,便打入另册。

同时因为是浦安推荐的卷子,怕他情面上过不去,就令自己的心腹家人靳祥去跟浦安打个招呼。

最关键的部分来了,不知道是提前打点到了,还是当时浦安对靳祥有所表示,靳祥回身向自家老爷汇报,说浦大人说了,这是他实在推不开的人情,还请柏葰能够适当的照顾一下,哪怕低低的取中了也是好的。

柏葰素来为官持重,名声还算是不错的,一犹豫,就在罗鸿绎的试卷上写了个“中”,取了他第二百三十八名。

最终,考试结束,罗鸿绎给了李鹤龄约定好的五百两纹银,李鹤龄自己留了200两,给浦安送去了300两。

按惯例,考官们和中式的举子就算有了师生之谊,罗鸿绎拜见浦安,留下了十两;拜见柏葰留下了十六两谢师礼。这不算贿赂,只算是见面礼,而且老师还会回赠书籍,或文房四宝作为回礼。

按说,从头到尾,柏葰只收到了这十六两银子,数目是很少,但是,按清朝祖制,顺治皇帝说过,只要是科场舞弊案,一旦查实,定斩不饶!柏葰也只能寄希望于自己以往在咸丰帝那里留下的好印象,和,八议制度。

柏葰的最后时刻,仍然对咸丰的“恩旨”满怀期望。但是,他忘了他与肃顺的关系,实在是不算好。

咸丰九年二月份,咸丰实在是不忍心处死柏葰,就召集大臣们,看看能否有什么理由可以宽宥一二,至少,保命?

柏葰由于是一品大学士,在刑场也被看了座,据记载,他还交代,一会儿肯定有皇帝的恩旨下来,让家人们赶紧回家准备远行的行李。估计一个流放是跑不了的。

圆明园勤政殿内,众大臣默然。都不太敢开口说话。

终于有大臣说,柏葰一贯持重,此次实在是一念之差,应该按“八议”制度,从轻发落。

柏葰毕竟是国之重臣,军机大臣,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等等职务,按八议中的“亲,故,贤,能,功,贵,勤,宾”中的贤能功贵勤五个方面,柏葰都算沾边。按《大清律》明文规定,可以不死。

肃顺开口了,他这一开口,坚定了咸丰的决心。

肃顺的理由很强大,柏葰勤劳王事,那是应该的,给他高官做,那是皇上的恩典。他的所作所为,就是辜负皇恩啊,不能说他收的钱少了,罪责就轻,他的行为确实是触犯了大清律,违背了祖制了,就是该杀!况且那个心腹家人靳祥已经死在狱中,如果不死,还不一定能审出什么别的事情来!

这话一说,没人再开口了。

在理,真的在理。当初乾隆皇帝处理扬州贪腐案的时候,本来应该处斩的官员,被巡抚按“短期内已经交还脏银”而判为流放。

乾隆皇帝知道之后大怒,认为作为官员,只要触犯法律行为属实,不应该以交银赎罪。

所以,不仅那名犯官被处斩,该巡抚也被革职查问!

一心想提振官场风气,革故鼎新的咸丰,最终只好垂泪下了决定。

刑场上的柏葰,等来了笑眯眯的肃顺,和满脸泪痕的刑部尚书赵光。

柏葰顿时脸色灰白,望阙谢恩,引颈就戮!

柏葰成为清朝唯一一位因为科举舞弊案被处死的一品大员,顿时引起官场震动,辛酉之变后,慈禧复查了此案,做出了结论。

仅仅过了三年,咸丰帝驾崩。肃顺,载垣,端华等八顾命大臣,和慈禧不睦。

慈禧联合咸丰的弟弟恭亲王奕䜣成功实施了辛酉之变。

八顾命大臣,杀的杀,流放的流放。

御史任兆坚上书请为柏葰昭雪。

慈禧认为,肃顺等确实有挟私报复之嫌,先帝也垂泪不舍。但是柏葰受托舞弊属实,所以该御史措辞不当。但是感念柏葰世受两朝之恩,所以,赐柏葰的儿子锺濂四品卿衔。后来,锺濂做到了盛京的兵部侍郎。

总结来看,柏葰确实量刑是没有问题的。正如咸丰帝自己感叹,情虽可原,法难宽宥!

您觉得咸丰,肃顺,慈禧的看法如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