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主播雪梨、林珊珊偷逃税款被罚数千万
11 月 22 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官网消息显示,网络主播朱宸慧(雪梨 Cherie)、林珊珊(林珊珊 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 6555.31 万元和 2767.25 万元。
根据此前智研咨询数据中心公布的榜单显示,雪梨与林珊珊均是淘宝平台带货主播,其中雪梨排名仅次于薇娅、李佳琦这两大顶流,位列榜单第三,而林珊珊则同样跻身 TOP10 榜单中,排名第九。
消息一出,也瞬间冲上了微博热搜榜第一的位置。
实际上早在此前 9 月份便有媒体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
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后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不难发现,如今处罚消息的落地似乎正是 9 月份立案公告的后续进展。
两大主播被明确的偷逃税款行为,其实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进一步说明。
例如超级网红 A 最近接到了一个直播带货项目,大概能带来 500 万的收入。如果直接通过劳动合同的方式,按照个人劳务报酬进行计税,那么综合各个扣税项和比例下来大概需要交纳 170 万元左右的税款。
但如果通过成立个人工作室、空壳公司等方式,以企业对企业的形式签订合作关系,将 500 万元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的营业收入,再加上虚报、做账、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等因素,缴税额甚至可以降低到 30 万不到的程度。
两种方式的税款差额竟然可以高达上百万元,但显然第二种方式便存在偷逃税款的嫌疑。通过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的信息披露,基本也确定了雪梨、林珊珊存在上述行为。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指出,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 2019 年至 2020 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其中雪梨偷逃个人所得税 3036.95 万元,林珊珊偷逃个人所得税 1311.94 万元。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 1 倍的罚款,这也就是开头提到的最终罚款金额数值。
结合此前范冰冰、郑爽等娱乐明星巨额偷税漏税事件,外界普遍认为除明星外网红主播收入也较高,偷逃税风险较大,同样应该被重点监管。
此次罚款事件同样如此,在社交媒体平台中,大量网友聚焦的是巨额罚款背后所反映出的头部网红更为夸张的巨额收入。
而早前 9 月份税务总局公开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时就有不少财税专家认为,这是宣告网络主播税收检查进入实质性阶段的信号。
如今雪梨、林珊珊偷逃税罚款的公布,或将起到 ” 杀一儆百 ” 的作用,推动网红主播、直播带货等相关领域的健康发展。
不仅如此,据媒体报道,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ZAKER 新闻出品
文 / 曾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