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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涵、李雪琴、李佳琦被中消协点名,面对“翻车”质疑,他们如何说

更新时间: 2020-11-24 16:25:40 点击数:

11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在其官网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监测发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并点名汪涵直播带货涉嫌刷单造假;李雪琴直播销售数据“注水”;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等明星直播带货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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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一出便引起广泛关注。时下正值直播电商蓬勃发展之际,各路明星纷纷入场。中消协的一纸质疑无疑是对整个直播电商业的一记棒喝。


销量造假、人数刷单,中消协终于出手


据中消协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舆情监测系统共监测到“吐槽类”“消费维权”信息2045862条,占“消费维权”信息总量的14.31%。此类信息体现了消费者对其所接受商品和服务的负面评价。槽点密、热度高,是今年“双11”线上线下两个消费场域舆情的最大特点。监测还发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

《报告》列举了明星直播圈粉热,刷单售假频“翻车”的案例。一方面,观看人数吹牛、销售数据“注水”等“影响力”指标的造假,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而另一方面,恶意刷单、花式踢馆、虚假举报等同业竞争也污染了直播生态。报告重点提及了汪涵和李雪琴数据造假、李佳琦“售出不退换”的案例。

11月6日汪涵“顺德专场直播”中,有商家缴纳10万元开播费后,当天成交1323台,退款1012台,退款率高达76.4%。一气之下,该商家在朋友圈里发布数据截图控诉汪涵,当天汪涵和此条朋友圈登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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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琴因在双十一当晚参与的一场直播中,涉嫌伪造直播间观看人数而遭到报告点名。据悉,当天结束时的311万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真实存在,其他观众人数都是花钱刷量,而评论区与李雪琴亲切互动的“粉丝”的评论,绝大部分也是机器刷出来的。

李佳琦则是因为有网友吐槽在其直播间购买商品后不给退换货,而引起了中消协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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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涵:没刷单 李雪琴:与我无关 李佳琦:已退款


被点名后,三人的公关团队先后做出反应,力证清白。

汪涵签约的直播机构上海银河众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早在11月12日就发布声明称:“2020年11月7日,有自称是品牌方工作人员发布朋友圈称我司在直播过程中存在刷单行为,经我司调查了解,此人并非品牌方工作人员,且后续该发布者已经再次发布朋友圈对自己的言论作出更正。”声明还称,公司一直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从未有任何虚构数据或购买流量的行为。只是帮该电商平台账号做一次直播执行,没有必要去刷单。直播过程中爆发的大量刷单后退单行为具有恶意攻击的特征,目前平台已经介入调查,“合理怀疑是第三方以刷单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攻击源头还未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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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琴工作室回应直播间“注水”,称“李雪琴以嘉宾的形式应邀做客这场直播,其本人及其工作团队并没有参与任何直播运营,对直播数据统计过程也毫不知情。看到此篇报道后,工作室也在第一时间与此次直播合作邀请方进行沟通和核实,同时也要求其尽快向我方反馈事实真相,妥善处理问题。在此,我们工作室也向社会各界表明立场和态度:我们坚决抵制直播数据造假行为。”李雪琴本人也录制视频称自己决不会干造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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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琦签约方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声明称:对中消协发布的“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案例,该司对此十分重视,第一时间了解具体情况如下:品牌方与该客户初步沟通,该款运动鞋已售罄而无法换货,可以支持退货退款。11月8日品牌店铺已完成向该顾客退款,11月12日品牌店铺电话联系该顾客,告知退款已完成并表示愿意提供一份店铺优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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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直播带货必须遵从广告法


《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明星直播的主要作用表现在商品展示、咨询服务、广告代言的作用。其中商品展示与咨询服务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视其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代理人,按照代理关系进行处置。广告直播者类似广告代言人,需要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由此可见,明星在直播过程中也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而此次中消协的报告也预示着直播电商行为势必会越来越规范,在法律和时长的双重加持下,直播之路才能长远通常。


本文由 @半糖 原创,微信号(shuijingtengo)。未经许可,禁止转载